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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出台《关于做好关心关爱离退休干部心理健康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4-09-26 来源:省委老干部局服务管理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近日,省委老干部局、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关心关爱离退休干部心理健康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五方面工作举措,对做好关心关爱离退休干部心理健康工作作出指导和部署。

    《指导意见》指出,做好关心关爱离退休干部心理健康工作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重要论述,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重要举措。要建立健全老干部工作部门组织推动、卫生健康和有关部门协同、家庭和单位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为工作开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组织保障。围绕科学认识、正确看待、及早发现、有效防治心理问题,着力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创新心理健康服务举措,提高心理健康服务质量。

    《指导意见》强调,要依托各级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学校、学堂)等场所和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普及老年人心理健康知识,着力提升老同志对心理健康风险因素、心理问题症状识别、早期干预重要性等的认识。利用互联网、智能手机应用程序等,为老同志提供简便易操作的心理健康评估工具,方便老同志自我监测心理健康状况。发挥老干部工作优势,在日常工作中潜移默化地融入心理健康服务,帮助老同志提升心理健康素养。

    《指导意见》要求,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离退休干部心理健康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结合实际创新工作举措,通过加强对综合性宣教模式的探索、对心理健康领域前沿科技的应用、对外部资源的联动,进一步拓宽服务渠道、丰富服务供给,切实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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